长江委水文局荆江局房屋招租公告
长江委水文局荆江局房屋招租公告
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水文荆江局)研究决定,拟对水文荆江局的部分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该房屋已获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出租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一)房屋地点、名称、面积
1、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1号门面,建筑面积49平方米;
2、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2号门面,建筑面积60平方米;
3、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3、4号门面,建筑面积98平方米;
4、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5号门面,建筑面积60平方米;
5、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6号门面,建筑面积60平方米;
6、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7、8号门面,建筑面积98平方米;
7、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9号门面,建筑面积49平方米。
(二)招租条件:
1、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凡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以及从事餐饮、娱乐行业及其他对大楼办公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均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2、根据市场行情和周边租赁价格,本次招租招标设定租金如下: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9号1号门面底价为*****元/年,2号门面底价为*****元/年,3、4号门面底价为*****元/年,5号门面底价为*****元/年,6号门面底价为*****元/年,7、8号门面底价为*****元/年,9号门面底价为*****元/年。
投标报价年租金均不得低于底价,且应考虑每年的适当递增率,评标时将综合考虑。
(三)租赁期限:一年起租,出租合同最长签至2027年8月1日。
二、招租方式
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00时。报名时报名人须向水文荆江局综合事业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三)企业及个人信用报告,可在手机银行APP查询或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自助查询机及人工服务窗口查询。
竞租者需缴纳人民币1000元报名费,并将缴款回执单打印作为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账 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账 号:1813 0212 0920 0025 311
开户行:工商银行荆州市分行营业部
三、承租人条件
(一)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招租人确定的出租房屋功能定位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的任何其他项目;
(二)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各种证照和缴纳各种税费;
(三)承租人应遵守双方约定,不得改扩建承租房屋,严格按规定实施水电安装,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应向水文荆江局综合事业中心提出装修或改造方案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承租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自觉接受招租人或相关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承租人严禁从事假冒伪劣、欺骗性诱导消费及非法传销活动;
(六)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及所雇佣人员,不得有刑事、治安、信誉及其他不良记录;
(七)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承租房屋。
四、招租流程
(一)在沙市区金龙路9号附近张贴招租公告,同时在长江委水文局网站发布招租公告;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人可在2024年8月10日前联系水文荆江局综合事业中心赴现场看房咨询并缴纳报名费;
(四)承租报价资料提交:报名人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向水文荆江局以密封件形式提交报价及资质材料。对参与报名而不提交报价及资质材料的报名人将不退还其所缴纳的报名费;
(五)租赁合同洽谈:水文荆江局将在8月16日上午对各家提交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评估后确定承租意向对象并与其进行合同约定洽谈。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所缴纳的报名费。
五、合同签订
水文荆江局综合事业中心负责进行合同审查,按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辉舟 联系电话:0716 *******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90号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703室
长江委水文局荆江局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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