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行审审字[2024]2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元数政审字[202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监理
2.1.2建设地点:元氏县。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元大线,终点止于井元公路。路线全长4.9公里,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路面结构。
2.1.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或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监理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公路项目监理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或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按时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 00:00至2024年8月7日 23: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及后续的开评标(北京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河北CA 24小时服务热线:400-707-3355)。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 0311-********。
(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BT 文件),根据流程进行相关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联系人:何许静,联系方式:03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清,联系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ysxspjjd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地 址:元氏县蟠龙路3号
邮 编:******
联系人:何许静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49号中房联合广场9号办公楼
邮 编:******
联系人:曹清
电话:0311-********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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