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选聘主体 | 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4)渝05破168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一)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对金唐公司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法律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的其他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就与金唐公司股东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工作内容 1.对金唐公司在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有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2)核查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从债务人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5)审计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6)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7)审计负债情况。 以上审计范围及成果要求,考虑到资料完整程度,如审计公司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进行审计事项的,应当在审计报告内特别披露。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介绍审计情况、接受债权人、债务人的咨询、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等其他事宜。 3.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4.特别要求: 审计机构应当对金唐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对可能涉及的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进行调查。并注意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金唐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金唐公司的行为,审计金唐公司劳动者工资及董监高人员发放工资情况、其他债权人的行为等。审计机构并应及时向管理人就上述情况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选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的,需提供总机构(总公司)的授权; 2.未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3.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为本案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4.现在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是本案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担任本案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6.参选机构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未与本案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9.参选机构需具备破产清算、重整相关项目审计经验,近 3 年内承接过破产审计相关业务,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有为房地产企业破产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者优先; 10.拟参选机构应当提前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并通过该平台向管理人报送评选资料。 (二)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以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工作人员。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签约之日起45日内完成委托事项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4-08-08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155*****731)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受理裁定书.pdf 决定书.pdf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附件:审计机构参选申请文件格式.pdf |
2024-07-31
标签: 选聘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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