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破168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渝05破168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4年6月24日作出(2024)渝05破申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日以(2024)渝05破168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并参照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金唐公司于2002年7月29日成立,期间经过多次股东变更。现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彭静,住所地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121号附375号,注册资本35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总部大厦、南滨壹号、时尚城、潮流城”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现登记股东为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二、工作目标

对金唐公司的经营范围、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等基本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账面资产、债权债务等,并就审计成果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以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对金唐公司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法律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的其他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就与金唐公司股东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工作内容

1. 对金唐公司在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有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2)核查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从债务人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5)审计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6)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7)审计负债情况。

以上审计范围及成果要求,考虑到资料完整程度,如审计公司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进行审计事项的,应当在审计报告内特别披露。

2. 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介绍审计情况、接受债权人、债务人的咨询、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等其他事宜。

3.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4. 特别要求:

审计机构应当对金唐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对可能涉及的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进行调查。并注意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金唐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金唐公司的行为,审计金唐公司劳动者工资及董监高人员发放工资情况、其他债权人的行为等。审计机构并应及时向管理人就上述情况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三)完成时限

自签约之日起45日内完成委托事项。

(四)审计费用要求

1.破产程序的进展过程中,因报告过期,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审计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或专项报告;

4.本次审计费用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含税)计费方式,审计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住宿、差旅、交通、餐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5.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审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在审计机构提供发票后支付。

四、参选社会中介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

(一)参选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的,需提供总机构(总公司)的授权;

2.未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3.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为本案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4.现在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是本案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担任本案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6.参选机构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前三年内未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未与本案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9.参选机构需具备破产清算、重整相关项目审计经验,近 3 年内承接过破产审计相关业务,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有为房地产企业破产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者优先;

10.拟参选机构应当提前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并通过该平台向管理人报送评选资料。

(二)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以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工作人员。

五、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报名表、参选机构简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初步的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等;

3.报价函;

4.参选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承诺,以及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内容等);

5.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从事破产案件(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计工作及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审计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以及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的书面文件。

注:参选人提供的上述申报文件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后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提交,纸质文件待管理人通知后再提交管理人备查。

六、报名方式

(一)受理时间

截至2024年8月8日18时止。

(二)受理方式

1.管理人不接受现场申报,参选材料盖章PDF 版以及 word 版请各参选机构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提交,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参选机构视为无效申报。

2.拟报名参选的中介机构需要详细了解金唐公司破产清算案其他相关信息,可向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来电咨询。联系方式:李哲伟,177*****339155*****731

七、选聘程序

1、参选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资料;

2、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9日前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本文附件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和经验、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管理人将评审选定情况上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同意后10日内,由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4、选定的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有)。若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八、特别说明

(一)参与本次评选的审计机构应当注意考虑各类影响(例如工作量增加等)。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二)有关审计机构的比选信息,将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与公示。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比选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四)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管理人成员。

特此公告

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附件:审计机构参选申请文件格式.docx 下载
决定书.pdf 下载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受理裁定书(3).pdf 下载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四川,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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