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2、3、4、8号线部分车站电扶梯维保项目-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捷达大路站至汽车公园站与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扶梯及观光梯维保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2、3、4、8号线部分车站电扶梯维保项目-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捷达大路站至汽车公园站与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扶梯及观光梯维保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2、3、4、8号线部分车站电扶梯维保项目-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捷达大路站至汽车公园站与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扶梯及观光梯维保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2、3、4、8号线部分车站电扶梯维保项目-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捷达大路站至汽车公园站与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扶梯及观光梯维保项目(2024年-2026年)。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捷达大路站至汽车公园站及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电扶梯设备设施的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4服务期:
(1)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方广场站至东盛大街站、南关站5站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共25个月,捷达大路、汽车公园站2站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共26个月;
(2)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环城路站至广通路站电扶梯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共25个月。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及B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能力。
(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定。)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城市轨道交通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安装或维保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生浩男电话:0431-********转805
标签: 电扶梯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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