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大道等道路”增色添藤“节约型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太湖大道等道路”增色添藤“节约型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湖大道等道路”增色添藤“节约型绿化项目 | ||
品目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12: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2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镜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885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系统预置无锡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新区广达路9号金马大厦B座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镜梅 |
项目概况 太湖大道等道路”增色添藤“节约型绿化项目 JSZC-******-SZDR-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DR-G2024-0008
项目名称:太湖大道等道路”增色添藤“节约型绿化项目
预算金额:13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137.*****万元。(超出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在太湖大道、蠡湖大道、金城西路及环湖路4条道路按照科学绿化和节约型绿化要求,加大籽播花卉应用,打造节约型、生态型城市近自然景观。
2. 服务地点:太湖大道为隐秀路至百米高喷;蠡湖大道为蠡湖大桥南至吴都路;金城西路为蠡湖大道至蠡溪路以及环湖路为太湖饭店至百米高喷;
3.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养护期:三个月,每次花卉更换后三个月成活期养护
6.养护等级:三级养护。
7.本项目最高限价:137.*****万元。(超出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认证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打印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企业为该被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认证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9.承诺书一、二、三、四(格式见附件)
10.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
2024-08-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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