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集团集采管理部
2024年7月设备租赁招标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分公司
项目名称:高阳县全域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便民步道建设-高蠡路至斗洼村)施工
设备类别: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机械设备租赁
2、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天数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2.乙方退场时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及要求: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每月月底与甲方对量本月工程量无误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后付全款。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价款包含内容:机械租赁费,税率、维修保养费。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李飞彪139*****393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供应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11: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11:00。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日下午13:00 。
八、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九、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
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
技术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
其他要求
满足甲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