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2次-报名中

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2次-报名中

项目需求详情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重点任务,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次申请、一次办成,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全程网办”并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完税凭证。要求银联系统与不动产系统、财政、税务系统端口对接,完成税费同缴。一次缴纳,银联系统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开具电子发票完税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向不动产业务缴款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和银行卡支付应用,现拟在嫩江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税费同缴”业务。所谓“税费同缴”,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代收机构的网络和系统,向缴款人提供税款(契税等)和非税收入(不同产登记费等)的合并支付服务,缴款人一次支付完成税款和非税业务的多笔应缴款项缴纳。对于不动产业务线上、线下支付渠道,需要实现一笔扣款交易与多笔缴费交易的关联,对接国库/税务系统和财政非税系统完成缴费信息交互,并将资金合规、及时、足额清算到国库和财政专户。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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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182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详见比价文件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育才大街316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31 13:38:4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05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7-31 10:38:46

采购编号:HLJGCYC160*****202********

采购单位:嫩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标签: 不动产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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