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东区曹宅镇2024年-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采购公告
关于金东区曹宅镇2024年-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金东区曹宅镇2024年-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东区曹宅镇2024年-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即监理费2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2 项目地点:金东区曹宅镇;
2.3 招标范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即监理费2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次招标将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委托人对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单项工程绩效考核,如未通过考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年考核不少于1次。
2.4 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后推至两年。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一致,缺陷保修期按国家规定。
2.5 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总监应为地质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以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
招标人对监理人员的要求: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总监 | ≥1 | 地质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高级工程师,年龄≤60 周岁,身体健康 |
总监代表 | ≥1 | 地质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 周岁,身体健康 |
各相关专业工程师 | ≥2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 周岁,身体健康 |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被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投标的限制期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总监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总监不被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投标的限制期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 、3.4 、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浙江省地矿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中查询结果。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联系电话186*****573。
5.2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热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备注联系电话)。
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2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
6.1.1开标地点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经报名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东区滨河路东华家园小区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584 联系电话:18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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