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设置户外广告审批的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设置户外广告审批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便民,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4〕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取消设置户外广告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原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的设置户外广告事项,需要设置户外门头广告招牌的企业和群众,无需准备申请材料,无需在政务窗口申报,只需通过电话咨询了解门店招牌设置的基本要求,按照要求规范安全设置即可(联系电话:191*****963、0856-*******)。
二、其他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取消设置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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