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为了依法开展土地估价工作,健全评估机构选择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促进我县地价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等有关规定,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成立县本级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承担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划拨等涉及的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取得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核发的土地估价资质,具有在贵州省范围内的执业资格,并通过省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核验及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无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或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四)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时间要求提交评估成果,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电子化备案要求,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二、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申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评估机构通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核验及备案的文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估价师证书复印件

(8)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9)地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社保缴纳清册

(11)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12)相关业绩材料

附件1:评估机构基本情况

附件2:土地估价师情况

附件3:宗地评估业绩

附件4:近三年完成的专项工作

注:①所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②相关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③附件须同时提供电子档;④报名资料须盖章密封,提交后不得修改、变更和撤回。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织金县自然资源局607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57-*******

四、评选方式

对申请入围我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机构,织金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各相关股室形成评审委员会,从职业信誉、经营业绩和以往地价评估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局将选择不高于5家评估机构纳入县级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如申请报名入围的评估机构较多,将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选择入库评估机构。现场摇号时间:2024年8月12日15时,地点:织金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入选备选库机构有效期:一年。

五、相关要求

(一)日常具体委托评估业务,将从备选入库评估机构中采用摇号遴选的方式确定。中选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3个工作日内适时现场进行宗地踏勘并进行估价。现场踏勘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备案后的评估报告。

(二)评估费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土估协发〔2020〕19号)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给予相应优惠收取评估费。

1、一般宗地(评估总值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中选土地评估机构给予3折优惠,如优惠后评估费低于3000元,为确保评估机构的成本,以3000元支付;

2、对于较大宗地(评估总值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中选土地评估机构给予2.5折优惠。

3、对于政府平台公司摘牌或划拨宗地,中选土地评估机构给予2折优惠。

土地评估费用采用一年一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若出让土地流牌或土地评估结果不被采用,评估费用不予支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估备选资格。

1、中选评估机构连续放弃承担评估项目两次的;

2、评估机构不能按时提交评估成果的;

3、评估成果出现明显错误,或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估价行业协会抽检不合格的;

4、评估机构提交虚假评估成果的,取消其今后的备选资格,并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评估 评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