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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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心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季员会
招标代理:亡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么省
2024年7月
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广州市花
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低空经济项目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纬六路与精进路交义口
2.3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项目地块红线面积约为93431.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场内清表约94000平方米、场地内土方平衡开挖约2260440立方米,边坡防护及绿化约16000
平方米,场内排水沟(管)约450米:30米宽道路约330米(排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800)、6
米宽堤顶路120米:3.2x2.1米箱涵约60米、排水渠及灌逐渠迁改约460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场地竖向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施工图设计、
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项且地块红线面积约为93431.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内渣
表约94000平方米、场地内土方平衡开挖约2260440立方米,边坡防护及绿化约16000平方
米,场内挂水沟(管)约450米:30米宽道路约330米(排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800)、6米宽
提顶路120米:3.2x2.1米箱涵约60米、排水渠及灌溉渠迁改约460米。
(3)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处
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展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
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电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夜回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签。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
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
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中电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
备案等。
2.6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
(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8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4158.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29.00万元。
(2)投标报价: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设
计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
额投资。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3.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
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
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3.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勒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
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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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e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
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
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
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3.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贵人,下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建造师等,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
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
且经理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县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
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
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
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
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2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可由项目负贵人兼任):
投标人拟担任施工负贵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费人持有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县备市政相关专业史
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香港专业人土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中级或以上工程
师职称。
3.5.5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3)。施工负贵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匝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
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
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
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
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
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
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
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
牵头方提供)。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3.7.1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
作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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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7.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
消。
3.7.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
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
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则为施工成员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
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
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
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
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4.1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
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电子化),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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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
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3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且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
(网t址:http://www.g7ggZy.cn)。
Z.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
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
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本项且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凝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
山盘雷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山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在文件是否可以
读取,
1.5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7逾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gZEE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zbtb.gd.gov.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i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
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其他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养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
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
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人员的使用状态
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投标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
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
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9.3.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9.3.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9.3.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9.3.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3.5.存在行贿情形的:
9.3.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3.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9.3.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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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的(如有):
9.4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
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廖旭元
联系地址:020-3680174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和路412号
联系人:廖旭元
电话:020-368017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联系人:陈工、马工
电话:020-83812782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电话:020-36897092
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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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可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国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木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
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
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改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
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
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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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
成失信黑名单: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贵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本项日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白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
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
(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杜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利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
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
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
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
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
写“无”;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需单独列明。)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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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清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
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
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承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倍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贵人、施工技术
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参者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
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
协调工作。除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文件、澄清、复函、承诺、授权委托、投标文件
等资料,由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即等同于联合体投标人签字、盖
章(联合体各方已同意并生效)。
3、联合体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阳行合同,并对外承相相应责任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钓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办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
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成员方单位名称):
(成员方单位名称):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成员单位根据数量扩展。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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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场地平整 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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