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违章建筑拆除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榭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在全区范围内,拆除或清理规划建设局已确认的违章建筑(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
2.3计划工期: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违章建筑拆除、场地清理、物品外运等
2.5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4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大榭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过人工工资统筹担保并在有效期内;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2011年8月1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单位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19日 16:00 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符合“关于明确大榭开发区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的通知” 榭招中[2012]1号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23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
地址: 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海华楼A座5层
联系人: 陈玲玲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联系人:周丙海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