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工程 (2)工程概况:对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内部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址: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湾信用社营业厅。 (4)最高限价:*******.63元(壹佰肆拾肆万壹仟伍佰贰拾捌元陆角叁分)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 09:30至2024-08-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安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建华大街1157号办公楼10-1-4层商用; 联系人:王强 ; 电话:177*****185; 邮箱:*********@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031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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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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