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局关于编制《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项目的采购公告
贵阳国家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局关于编制《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统筹部署高新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及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监管建筑垃圾的体制机制,解决现有建筑垃圾治理的漏洞,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园区服务管理局拟对《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项目编制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4-2035)》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
贵阳国家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局
三、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内容、需求及投资估算
1.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总规划面积31.54平方公里。编制《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4-2035)》,能有针对性、系统性、指导性地辅助全区建筑垃圾管控工作,能满足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要求,改善高新区建筑垃圾的规范收运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有序推进,指导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工作,完善健全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体系。
2.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对应的电子文档或数据库。电子文档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文本可采用WPS、DOC、PDF 等文本格式或图形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CAD、GIS 等矢量文件格式存储。)
3.项目投资估算:20万元
四、报价要求
1.设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元(超出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且不低于成本价。
2.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服务过程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组织管理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五、服务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编制方案初稿、30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稿,以及包括相应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2022/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三个查询专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专栏)上无违法、失信行为,提供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报告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盖章版扫描件,U盘单独存放投标文件档案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5日17时(不含周末、节假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佳冰、石传斌
联系电话:0851-********
联系地址:贵阳国家高新区沙文园区科学城智谷13栋2楼社事组办公室(即园区管理服务局2楼社事组办公室)
附件下载:贵阳国家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局关于编制《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4-2035)》项目的采购公告附件包.docx
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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