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公示
关于委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1〕4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的通知》(内交发〔2020〕860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核查工作,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现决定委托内蒙古鑫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车辆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委托有效期: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
(详见附件)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关于委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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