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建设工程及安置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楼建设工程及安置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紫光湖湿地公园项目部的委托,就其光山县紫光湖湿地公园安置区1#楼建设工程及安置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紫光湖湿地公园安置区1#楼建设工程及安置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HNTYZB-XY*******;
1.3 建设地点: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五里墩居委会辖区内;
1.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主要为紫光湖湿地公园安置区1#楼新建及其附属工程建设,包括全部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土建及市政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1#楼-A区、1#楼-B区新建;二标段:1#楼-A区、1#楼-B区室外附属工程;
1.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特定资格要求:
2.1.1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本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
2.1.2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本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
2.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近两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⑦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房建项目)⑧本项目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3.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4.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光山县紫光湖湿地公园项目部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2*****331
招标人:光山县紫光湖湿地公园项目部
2016年8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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