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东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桂东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提升我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桂东县2023年补助项目任务清单,我县2023年拟建设农民田间学校1所,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本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各种提供农业服务相关社会团体组织。
二、遴选条件
1.经营主体注册登记一年以上,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优先考虑。经营主体所属或合作基地合同期不低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一定产业规模,自有或合作农业基地。
2.有固定的培训教室,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基本条件,能承担对周边农民相关技术、信息服务,能提供农产品营售等电商培训的企业优先等。
3.申报单位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有一定的产业带动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骗取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或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三、建设程序
1.申请单位须提交农民田间学校申请表(附件)、建设计划、申报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取得相关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3份),经乡镇(场)审核并签署意见予以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确定名单在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建设。
2.申报单位应在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包括有农民田间学校培训设施设备采购、培训耗材购置,新型小农具等实习实训材料,展示、展览宣传设施等清单及正式票据,培训实施情况等材料整理成册。
3.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给予拨付建设补助资金。
四、建设要求
1.有培训场所。有一个可供30名以上学员学习的培训教室;有一套包括电脑、投影仪、音箱、直播设备等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及教辅实习材料;有可供现场教学的实习实训场所,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示范展示、观摩和实际操作。
2.有管理制度。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田间学校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实习实训制度、跟踪服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设立宣传栏,做到制度上墙。每个基地要求明确一位辅导员,具体组织开展学员的实训、咨询和服务等。
3.有技术小组。组建由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农技部门专家教授、基地技术专家以及“土专家”“田秀才”等为主的技术小组,开展实习实训、经验讲授、跟踪服务等。
4.有典型示范。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建设一片试验田,通过学习、观摩和推广,引领带动出一批典型示范主体。开展培训、交流观摩活动3次以上。
5.有规范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并归档。
五、补助方式
采用以奖代补(后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配置师生桌椅、投影仪、音响以及其他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培训耗材、实习实训材料、新型小农具以及展示、展览宣传设施等。
六、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2月5日。
请拟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12月5日下班前将申请表提交至桂东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超过遴选数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遴选结果。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5-*******
联系地址:桂东县桂东大道政务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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