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发【2024】125号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

1.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二组,规划用地面积约6014.9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房28.38㎡、围墙、场地硬化、绿化、道路、消防等附属工程;

1.3 项目投资总额:*******元;

1.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6 招标范围: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起至 2024 年 07 月 10 日,每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

注: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其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15时00分。

5.联系方式

5.1招标人: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

联系人:鄂丽娜

电 话:0915-*******

5.2招标代理机构: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915-*******

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房及附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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