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2016年崇明县农业委员会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政策实施核查项目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2016年崇明县农业委员会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政策实施核查项目的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崇明县农业委员会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政策实施核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3.3、企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3.4、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办事场所;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6月份或2016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3.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崇明县农业委员会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政策实施核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MJZCG(F)*******)
3、预算编号:20-16-z927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崇明县农业委员会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政策实施核查项目;1项。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1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1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2.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 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4. 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6月份或2016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7.《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8. 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8-25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08-25 09: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
2、谈判地点: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3.3、网上投标回执;3.4、能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5、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各报名单位于2016年8月19日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上传资料的彩色打印件,至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5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181号 | 地址: | 崇明县玉环路616号 |
邮编: | 202150 | 邮编: | 202150 |
联系人: | 陆国香 | 联系人: | 丁波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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