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芙蓉区和开福区执法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芙蓉区和开福区执法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芙蓉区和开福区执法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2024年芙蓉区和开福区执法监测服务 | 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证,检测能力须包含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噪声监测,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2021年6月-2024年6月)因出具虚假监测报告、出具不实检测报告、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违法情形被市场监管部门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人:胡先生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路160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罗春莹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南栋21E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7 月31 日
标签: 执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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