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景显示设备招标公告

视景显示设备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

1.项目名称:视景显示设备

2.项目编号:TC2412BA9/01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备注

01

视景显示设备

1套

850

a)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计方案评审;b)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硬件交付;c)按委托方要求节点进行视景全系统集成调试;d)配合委托方完成所有模拟器系统整机测试后进行验收。

BZMQ-36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文件内要求的最高限价为单套产品最高限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军方后期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3.2 如后续该产品进行军方审价,将以中标价格和审价中最低价格为最终采购价。

★3.3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 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由LED显示模组、球幕支撑结构、后房体、图像控制和处理设备、配套设备(供电、空调、配套线缆)等组成,用于模拟器显示外视景画面,需按进度要求交付软硬件和相关资料,完成集成测试等相关其他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独资企业);

4.2 具有有效的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对于尚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监管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明确有效期);

4.3 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包含的,可以不提供);

4.4 针对企事业单位,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军内单位,应具有其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5未被军方装备机关列入承制单位失信或资格限制清单;未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注:对于已通过上述第4.3-4.4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192********

(银行电汇底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工作包者,请于2024年7月31至2024年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7B)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6.2有意向参与本包投标的潜在报名单位请按下列流程领取文件:

●有意向单位应首先办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签署《保密协议》(1式2份)、《保密承诺书》(1份)并分别加盖公章后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加盖公章。自获悉本公告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孙青欣,联系电话:010-********),获取《授权书》、《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以及《报名登记表》模板,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意向单位指定的邮箱。

●现场领取文件,潜在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由代理机构进行核验:

a)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份;

c)《保密协议》加盖公章,1式2份;

d)《保密承诺书》原件1份;

e)《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f)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g)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复印件;

h)招标文件文本费用电汇凭证。

●潜在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经核验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文件请妥善保存。密级标注为内部的文件须按照涉密文件要求管理。

注:现场审核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相关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评审依据。凡领取文件的报名单位,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君颐润华酒店。

8.其他要求

8.1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青欣

电 话:010-********

邮 箱:sunqingxin@cntcit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北京市,海淀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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