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民残福发【2023】4号)文件要求,拟购买第三方服务,在永丰街道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就项目实施开展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活动地点:永丰街道
(二)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5年8月14日
(三)项目产出目标
1.服务对象:永丰街道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志愿者及关爱精神障碍群体的社会人士。
2、服务内容:
(1)对辖区80名精神障碍患者(由需求方提供)开展筛查评估,根据结果从中遴选出40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后续服务对象范围,且每半年开展评估1次。
(2)对遴选出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团体康复(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等),项目周期内开展30次,每次不少于(含)10人参与。
(3)选择5名的服务对象,项目周期内每人开展居家康复指导10次。
(4)为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患者及照料者提供家庭照护能力培训4场。同时为40名服务对象提供线上或线下随访服务2次。
(四)项目预算总费用共******元,包括社工费用、志愿者费用、管理费、业务培训费用等内容。
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25%;项目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5%,如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2、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的业务运营范围是康复或心理服务或组织宗旨应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关;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的办公设施设备;
5、投标人必须具有该项目的服务的能力,有承接经历优先(提供以往承接的合同等相关材料);与永丰合作过项目优先(提供其他合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者请提供下列文件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2024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并标注费用明细及项目具体时间安排表。
以上文件将作为最终招标文件评审。
五、报送文件时间、地点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15:00
2.报送地点: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精神障碍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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