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新生迎新接站客车租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级新生迎新接站客车租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4级新生迎新接站客车租赁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XSC-BGS-*******
3.项目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采购信息及需求
1.采购内容:2024年8月30日迎新接站客车租赁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投入本项目车辆有效座位数不少于35座;车辆车龄不超过5年;车辆外观统一,且不得有供应商标识外的其它商业广告内容;车辆必须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实时监控运营车辆行驶状态;车内必须有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座椅为可调节座椅;车辆需保证空调服务,确保运行时车内温度在22-26摄氏度之间。
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龄不低于5年,相应文件中须提供驾驶员详细信息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需定期体检,满足驾驶要求。
5.供应商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3人,分别负责大连站、大连北站、机场接站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学校迎接接站的重要性。
6.供应商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投入项目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车前20分钟完成车内环境、车容车貌维护,并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等候。
7.供应商需备齐服务车辆,按照交通规定设置的停靠站位停靠于大连站、大连北站、机场指定停车点附近,保证采购人用车需求,用车等待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8.供应商须指派专职技术人员检查维护车辆,保证技术状况,每台投入运营的车辆必须有检修保养记录。车辆进行安全消杀。
9.供应商用于本项目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营险和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若出现事故,由服务企业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事故导致的责任和连带经济赔偿。
10.供应商须对应本项目中每项服务进行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履约的全部费用,即最终价格。
11.供应商须保证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采购人乘车时间、路线进行临时调整、增加的,供应商中标后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需求,并完成出车任务。承诺按照投标单价(车/元/天),随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线路临时用车服务。
12.供应商按以下表内线路进行报价,具体招标金额以实际发生车次为准。
序号 | 出发地 | 目的地 | 车型 | 单程价格(元/趟) | 往返价格(元/趟) |
1 | 大连火车站 | 黑石礁校区 | 中巴车 | ||
2 | 大巴车 | ||||
3 | 大黑石校区 | 中巴车 | |||
4 | 大巴车 | ||||
5 | 大连北站 | 黑石礁校区 | 中巴车 | ||
6 | 大巴车 | ||||
7 | 大黑石校区 | 中巴车 | |||
8 | 大巴车 | ||||
9 | 大连机场 | 黑石礁校区 | 中巴车 | ||
10 | 大巴车 | ||||
11 | 大黑石校区 | 中巴车 | |||
12 | 大巴车 | ||||
13 | 黑石礁校区 | 大黑石校区 | 中巴车 | ||
14 | 大巴车 | ||||
15 | 大黑石校区 | 黑石礁校区 | 中巴车 | ||
16 | 大巴车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四、成交原则
根据提供资料及报价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五、报价时提交资料
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3日12:00时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行政楼103室
电子邮件:zhangyp@dlo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955
份 数:一式两份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30日
标签: 客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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