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龙州县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龙州县2024-2025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2024-2025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龙州县2024-2025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主要对龙州县县域内的5家水环境重点排污企业、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企业、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和1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内容及要求详见龙州县2024-2025年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方案(附件1)。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所需技术实力和相关环境检测资质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六、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崇左市龙州县独山路高祥小区C座18号龙州生态环境局三楼办公室;
提交时间:2024年7月25日18:00前。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
关联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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