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 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清
项目联系电话 0731-********
采购单位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中路5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贺老师 152*****96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清、蒋婷 0731-********

项目概况

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H-GK-202*****002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声明)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人民中路571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 152*****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方式:李清、蒋婷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

电 话:  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宣传 设计制作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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