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实行“323”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机制成效初显

蕉城区实行“323”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机制成效初显

   今年以来,宁德市蕉城区针对项目建设受用地、用林因素制约,或可行性不高等前期工作不扎实原因,造成项目资金浪费、项目推动慢、项目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举一反三,建立蕉城区“323”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机制,即坚持项目申报乡镇审查、区直部门联审、领导小组审定的“三审查”,坚持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督导、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督导的“两督导”,坚持项目要求落实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的“三要求”。“323”管理机制的实行,在新一轮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申报中已初显成效。围绕示范村创建目标、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已完成19个村申报项目督导,指导村级项目策划,帮助调整项目类别、建设内容等65条,项目申报在乡镇、区检查中核减率34.6%,有效提高项目设置精准度、可行性,确保了项目实施更精准,推进更顺畅,资金使用更安全,监管更到位,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在三都镇黄湾村调研中,村民普遍认为“323”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机制有效防止了项目设置不切合实际、项目拆分违规发包等问题发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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