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研发基地项目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研发基地项目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研发基地项目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HY-*****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大胡同4号。本项目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地上建筑层数为14层(局部15层),配楼地上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46.9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71.3㎡,总建筑面积约8327.36㎡。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桥区大胡同4号建筑外檐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空调泵房、排风机房及门卫室等配套设施,院区内配套室外工程。地上建筑层数为14层(局部15层),建筑高度为46.9m。
2.2 工程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廉洁负责,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工程缺陷和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配合发包人办理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完成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负责开工到竣工的施工全过程驻地配合和技术咨询服务。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已经过发包人审定,施工图深化设计只能对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或者设计漏项的内容进行补充,不得违背发包人提供的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平面布局、装饰装修材料选择、最终呈现效果等),并满足发包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满足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和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参照发包人要求附件设备物资清单完成设备物资采购(不含家具),在发包人确认的基础上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施工:满足发包人提供的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和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并按照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含主要材料采购,并经发包人确认);包含各项施工措施费、现场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发包人按场地现状交付);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消缺整改;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归档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施工内容不含既有建筑主楼和配楼现状装修拆除施工。
3.工程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大胡同4号
4.工期:工期105日历天,完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中标通知书后12天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工程质量合格的业绩: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业绩一项;
(2)投标人应具有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业绩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业绩规模要求: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对应为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若合同无法体现具体金额,以项目结算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人员要求:
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在本工程项目期间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2设计人员:
5.2.1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兼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2建筑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3结构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5暖通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6电气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7造价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8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施工人员:
5.3.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2施工技术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3 专职安全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4 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4法人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该法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设备要求:无。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投标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投标人未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承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5)投标人应承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工程死亡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七、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标方与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
八、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2024年8月5日18:00
文件售价:200元
汇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购买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完成供应商注册,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公司账户: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GHY-*****-标书费”字样(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电子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技术问题请查看【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
九、CA办理方式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尽快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channel/ca/index.htm)”首页-CA办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到“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以电子版为准。
十一、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4:00时。
开标地点:通过“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开标方式:届时投标人应在线参与开标会议(自备电脑),开标当日09:00前登入“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虚拟大厅完成签到,开标后完成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岳彩坤
联系电话:158*****102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二巷甲6号
联 系 人:焦静
电 话:176*****251
邮 箱:ghyzbzx05@163.com
十四、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14.1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审核需3个工作日内),方可参与投标。
14.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投标人根据下载路径(【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投标指南,自主学习投标流程。
14.3 投标人购买标书路径:登陆供应商账号—招标采购管理—购买文件—选择项目放入购物车—去购物车结算—下订单—付款方式(现金)—附件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提交—等待电子采购平台审核(审核需1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查看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14.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channel/ca/index.htm)”首页—CA办理。
14.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channel/ca/index.htm)中。
14.6 投标过程中如有采购平台技术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操作咨询及技术支持:
客服邮箱:lyf@ebidding.net.cn;发送格式见通知公告,账号密码找回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1:00 13:30~17:30
数字证书客服咨询:
电话:**********转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09:00~18:00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天津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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