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太阳宫乡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档案室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2024-075-Z)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太阳宫乡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档案室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216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太阳宫乡农工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阳宫乡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档案室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阳宫乡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档案室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太阳宫乡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档案室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具有满足开展项目能力要求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须
携带资料有:(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认购
买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 A4 复印,均应加盖投标人
公章。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文化创新园星影中心 2
号楼 114 号。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文化创新园星影中心 2 号楼 114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文化创新园星影中心 2 号楼 114 号
七、其他
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移交等工作。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公告期:5 个工作日。
4、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太阳宫乡农工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甲一号东一楼一层 02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文化创新园星影中心 2 号楼 114 号
联 系 人: 张志莹
电 话: 010-657661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