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第一标段 (WZKCSJ-1)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EK0+000~EK85+400,长度:85.4KM)、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WK1+240~WK136+260,长度:137.5KM)、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LK0+000~LK23+700,长度:23.7KM)等3个项目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房建、交安、机电、环保、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临时界址桩埋设、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路桥工程限价编制等)编制、后续服务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路桥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至少完成2个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可为单独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中含此勘察设计内容)。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第二标段 (WZSYZ-1)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第三标段 (WZSYZ-2)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第四标段 (WZSYZ-3)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勘察监理、勘察成果咨询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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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