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河南省人民医院就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4采购范围:(1)全院所有建筑幕墙玻璃、外窗玻璃及配套五金配件维修更换。(2)各楼宇的入口雨棚、入口处玻璃门、车库出入口处的玻璃更换。(3)室内楼梯或栏杆的钢化玻璃更换。(4)以上所有更换后的幕墙及外窗玻璃,包括铝型材、石材及外墙景观灯、LED灯等的恢复及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的恢复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2.5交货时间:15日天。

2.6安装时间:3日天。

2.7质量保证期:2年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9成交人数量: 1名。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4、报名资料提交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需在本公告页“附件”中下载“(后勤信息类)河南省人民医院响应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3本公告“3.响应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

4.4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至一个文档内发送至邮箱(hnsychang@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幕墙自爆玻璃更换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公告附件处获取。。采购人拒绝报名人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资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其他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七号

联系人: 常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幕墙自爆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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