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07-04M-2024-0-E1758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氯丙烷检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氯丙烷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大、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
07-04A2024DE17581)已由中国光大银行骰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招标
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对网路机房、档案库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9个七氯丙烷气瓶、。3套启动
瓶进行检测和填充,对老化的辅助设备进行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图
2.5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七氯丙烷灭火设备的更换、安装、测试,并投入使用,
26中标人数量:1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
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
证: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
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数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
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编、敷诈的行为:
3.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hhxt.119.gov.cn中体现企业服务类型
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酸图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额发的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PD1无缝气瓶及P2焊接气瓶),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领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的充装
范围包含氨气、七氟丙烷等。
3,14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西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
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
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公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
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地办公场所的房产证
明文件域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程赁合同:
(2)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
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徽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
伪的查询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书。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
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
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
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
(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我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0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
一果道,其他果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09时0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内蒙古
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室。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gg.nmgzt地.com.cn/)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htps: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慕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购代理机构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室
联系人:张晓宇
电话:15326058349
电子邮件:444942537@qq,com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0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救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联系人:张晓字
电话:15326058349
电子邮件:444942537@qq,com
张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