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FSYK0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75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服
务周期为一年:最高限价:人民币:2275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
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
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
一: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
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
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
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
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
通知》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十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
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39开标室
七、其他
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
托,对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FSY
K013)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
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
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
一: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
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
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己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
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
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
通知》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十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
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报价
响应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227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
高限价,且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工作日9:00
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3.1网上报名: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
发送至yuankegongchenge@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
,否则后果自负。
3.2现场报名: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39递交报名资料。
4获取采购文件条件:(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进行报名须提
供):
4)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报名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报名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7579062529101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及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
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
03]857号文件规定中“服务类”计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以成交金额按差额
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3600元按3600元计收,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
付款通知书》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材料费
、场地费、差旅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
3.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缴费凭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五、公告发布网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网址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
bmdh/zfbm/qcgzfj/xxgkml/)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响应地点及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2日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开标室(导航至:佛山市远科
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时间段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方式:以密封包装现场递交(包括响应承诺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可编辑的vo
文档或已盖章的扫描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七、其它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37807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30103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
p箱:yuankegongcheng@163.com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如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如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0757-86337807
电子邮件:112939621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
联系人:区小姐
电话:0757-82301031
电子邮件:yuankegongchenge@163.com
务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卖
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
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FSYK0
13)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
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图》。(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
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
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
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图》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详见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
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
构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
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
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
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详见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
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
供承诺图(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十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合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报价
响应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2275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
高限价,且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工作日9:00
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3.1网上报名: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
件发送至yuankegongchenge@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
否则后果自负
3.2现场报名: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递交报名资料。
4获取采购文件条件:(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
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进行
报名须提供):
40
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
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报名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
退。
购买文件报名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757906252910111
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及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
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
003]857号文件规定中“服务类”计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以成交金额按差额
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3600元按3600元计收,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
款通知书》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材料费、场
地费、差旅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
3。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缴费凭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公告发布网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网址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
ice.com)、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小mw.nanhai.gov.cn/fsnha/bmdh/zfbm/g
cgzfj/xxgkml/)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响应地点及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2日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开标室(导航至:佛山市远科
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时间段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方式:以密封包装现场递交(包括响应承诺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
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可编辑的word
文档或已盖章的扫描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七、其它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37807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30103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2P39
邮箱:yuankegongcheng@l63.com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如有
佛山市远科
红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