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竹溪县国芯一号智算中心项目EPC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竹溪县国芯一号智算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竹溪县国芯一号智算中心项目EPC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竹溪县国芯一号智算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竹溪县国芯一号智算中心)项目(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碧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碧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 建设规模:勘察设计、智算中心硬件集群、智算中心软件系统、行业大模型及应用定制开发、运维及运营服务、AI+研学基地、机房及展厅智能化系统、机房装饰装修及配电工程、农业产业运营、系统集成与软件测评和网络出口带宽服务。建成交付50PFLOPS@FP16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且提供5年期智算中心运营运维服务。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包含勘察设计、智算中心硬件集群、智算中心软件系统、行业大模型及应用定制开发、运维及运营服务、AI+研学基地、机房及展厅智能化系统、机房装饰装修及配电工程、农业产业运营、系统集成与软件测评和网络出口带宽服务。建成交付50PFLOPS@FP16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且提供5年期智算中心运营运维服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 |||||||||||||||||||||||||||||||||||||||||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上述(1)要求的设计资质,承担总集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上述(2)要求的施工资质;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4、业绩要求:2019 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建设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注:类似业绩指建设内容包含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或智算中心的相关项目。5、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人公司近三个月(2024年4月-6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 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4)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的,业绩、拟投入人员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部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均视同有效。(5)联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6)各联合体单位不得单独投标。(7)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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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 |||||||||||||||||||||||||||||||||||||||||
备注: |
标签: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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