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葫芦岛市兴城市白塔乡(新火工区建设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辽沈集团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包含新火工区建设项目、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其中新火工区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79万元、设备******.49万元、其他*****.72万元),非火工科研生产区优化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万元、设备*****.56万元、其他*****.44万元),项目批复建设周期48 个月。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完成全部验收。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针对空间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供项目建设、管理等全过程咨询、审计服务,对工程结算进行复核,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部门项目财务审计验收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本项目目前主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后续在该项目总体范围内可能部分建设内容涉及使用国拨资金,具体资金来源现阶段无法准确确定,涉及国拨资金项目也在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备开展保密业务的能力,通过相关军工保密评估或认可(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资格条件。 3.1.2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在国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接受委托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财务验收审计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的执业业绩)。提供合同的首页、签章页、内容页等(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其他人员: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持有有效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涵盖土建、安装专业),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经验(取得执业证书起算)不少于5年(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人员均有效。 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人(提供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网站截图(审查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资格条件。 ②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资格条件。 3.1.4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资格条件。 3.1.5其它要求: ①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资格条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牵头人,联合体另一成员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来自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含)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8月07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号辽宁莆商大厦1301。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 邮编:
  • 联系人: 陈岩
  • 电话: 186*****221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 邮编:
  • 联系人: 李克飞、杜茁
  • 电话: 182*****911
  • 传真: 138*****786
  • 电子邮件: BJWH_DBGL@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岩
  •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
  • 电话: 186*****221


110*****960********"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exp/bidding/sell/signup/toZbggInfo.do?probid=C110*****960********
,辽宁,沈阳市,大东区,葫芦岛市,兴城市,北京市,西城区,沈阳,葫芦岛

标签: 优化及结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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