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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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65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成都
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
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
务系统及使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
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
写完整无误);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
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5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625636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文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背景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证食品安全宣传需求,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
宣传活动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完成对2024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金牛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的组织
策划、平面设计、现场执行工作。
2、邀请舞团进行开场舞表演,展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舞蹈中
间穿插食品安全知识。
3、拍摄网络餐饮“阳光厨房”监管宣传片并进行现场直播连线,展示“阳
光厨房”工作成效。
4、完成食品安全志愿者活动表演。
5、寻找具有代表性老中青三代讲述食品安全故事,展现食品安全监管变迁

6、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科普宣讲。
7、设计并印制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物料。
8、组织开展食品集市活动,提供统一集市摊位。
9、科普现场活动,设置立体展柜放置食品,并在展柜上科普该种食品的科
普内容。
10、互动游戏,设置互动小游戏吸引人气。
11、咨询、快检,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物料、设置快检台开展你点我检。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工作最终成果。
(二)履约地点:天府艺术公园天府111商业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后并向采购人出具全部100%金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
银行转账支付相应资金。
(四)报价要求: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宣传片拍摄制作、宣传物
料、演员、主持人、专家、设备、场地、税金、利润等。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成
交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否则,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就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服务工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若乙方拒绝整改、逾期整改或者经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解决争议的办法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等导致诉讼的,甲方因
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六)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
收。
(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启动仪式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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