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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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1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
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汽车销售代理商或
汽车制造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车辆供货业绩,
须提供合同等;
(3)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参选人可以对本项目 2 个标段同时参选,可以同时中选 2 个标段;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
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mhgcdf@qq.com 进行参选登记(邮件主题格
式必须为:xx 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 项目概况: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皮卡车及电动轿车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
采购 3 台巡场皮卡车(燃油),标段二:采购 3 台电动轿车(新能源)。
2.3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到货。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5 预算金额:81 万元(皮卡车 12 万元/台,电动轿车 15 万元/台)。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汽车销售代理商或
汽车制造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车辆供货业绩,
须提供合同等;
(3)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参选人可以对本项目 2 个标段同时参选,可以同时中选 2 个标段;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
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mhgcdf@qq.com 进行参选登记(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 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
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
登记资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供货业绩合同等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资
料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
为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
参选文件接受邮寄,参选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参选人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
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
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
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 3500 号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431-77785229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402 室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董峰、王琪
电 话:010-64557555-835、662; 15810821308、17865164911
邮 箱:mhgcdf@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 3500 号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25113104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联 系 人: 董峰(同异议联系人)、王琪
电 话: 010-64557555 转 835
电子邮件: mhgcdf@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际机场 轿车采购 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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