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张河湾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井陉县张河湾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井陉县张河湾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张河湾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可研【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修复55.5m长钢筋混凝土中孔护坦,修建20m长钢筋混凝土表孔护坦,左岸新建688m长钢筋混凝土护岸及120.5m长钢筋混凝土平台,右岸新建671m长钢筋混凝土护岸,河道清理平整240m,左岸建设防护网(锌钢护栏)工程长446m,右岸建设防护网(锌钢护栏)工程长671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2 00:00至2024-08-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编制详见招标文件中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进行盲评。(不满足以上情形,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张宏 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jx2022sp069@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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