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管及接头等90项招标公告

胶管及接头等90项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技术公司胶管及接头等90项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装备技术公司胶管及接头等90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详见附件1

(2024.8)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项目允许贸易商参与。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

贸易商要求

1)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2)自有社保人数≥5 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4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

检测和试验

1)由壬的尺寸、壁厚均可满足相应标准中规定的公差要求,(表面粗糙度、表面波纹度和加工纹理按ASME B16.5标准要求加工)

2)所有材料有要有适当防护,防止运输过 程中造成材料损伤;

3)连接形式为由壬接头的要求两端均带成套由壬(由壬形式、壁厚按照料单胶管采购清单);

4)标识牌要求清晰,且固定牢靠,要求标明编号、介质和压力;

5)低压螺纹由任和低压焊由任及配对由壬采用FIG 206由任,高压对焊由壬及配对由壬采用FIG1502由壬;

6)胶管需进行试压,并在试压前通知买方;

7)所有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和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证书原件及送货单与材料同时到场;

8)送货单要求提供类型、尺寸、材质、数量等;

9)要求材料按照料单包装,包装箱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材料清单,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10)材料按相关标准要求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11)材料在安装和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

12)要求卖方按照附件相应料单的要求,在每根胶管及快速接头上做标识牌,标明胶管的SP.NO特殊件编号;

13)要求卖方须提供胶管及由任接头的制造及检验标准;

14)胶管及由任接头出厂前要对其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液压性能、耐液体性能、层间粘合强度、低温屈挠性能、耐臭氧性能进行试验,并须有质量合格证;

15)胶管及由任接头的标识、包装和运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胶管及由任接头从出厂日期起,在1年贮存期内,其性能仍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6)要求提供原材料检验证书,胶管制造前,卖方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对材料进行验收。

6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产品标识

1)要求投标按照附件相应料单的要求,在每根胶管及由任接头上做标识牌,标明胶管的SP.NO特殊件编号;

2)标识牌要求清晰,且固定牢靠,要求标明编号、介质和压力;

2. 产品包装

1)装箱要求提供类型、尺寸、材质、数量等;

2)要求材料按照料单包装,包装箱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材料清单;

3)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材料本身上注明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避免受压变形。

3. 产品运输

1)发货前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买方,内容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金额、毛重或净重、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等。卖方负责提供运货车辆把材料运送到买方库房,买方负责组织并提供卸车服务;

2)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适于气候变化,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的措施;

3)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验收前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7

技术文件

1.所有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和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的证书原件及送货单与材料同时到场;

2.胶管须提供中海油认可的五家船级社(DNV、CCS、BV、ABS、LR)之一的检验证书:《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

8

质量保证

1、质保期:到货检验合格后12个月;

2、在质保期内对所供货物的任何瑕疵、缺陷和问题进行维修,一旦出现任何问题,质保期需重新计算。

3、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更换货物或退货。

9

付款进度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

1)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45 日内支付订单价款。

2)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10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11

报价要求

本框架协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进行计价,报价中的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增值税税率有任何变化、废止或不再适用,买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价格的权利。

12

交货地点

天津塘沽买方指定场地。

13

交货期

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

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胶管及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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