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2024年第一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天府新区2024年第一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农贷款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在天府新区范围内)。
(二)贴息时限范围
本批次贴息的时限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贴息项目范围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以下三类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1. 粮油种植项目
粮食作物:谷物(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豆类(大豆、豌豆、胡豆)、折粮薯类(洋芋、甘薯)。
油料作物:油菜籽、花生、芝麻、向日葵、花椒、橄榄。
2. 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农作物、畜禽、水产。
3. 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二、贴息标准
(一)对从事粮油种植、现代农业种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二)对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三)贴息利率按2023年上半年LPR利率平均值5年期以内3.63%,5年期以上4.28%计算。若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四)每个项目主体或多个项目同一主体的贴息时限范围内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开户许可证(申报主体为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时提供)。
(三)贷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息凭证、还款凭证。
(四)项目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粮油种植项目
土地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农资采购发票或收据、种植场地照片(能看出所种植作物)等。
2. 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资或饲料采购发票、场地照片(能看到经营场所内外全景,能看到生产经营的种子、种苗)等。
3. 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证书照片、编号页和年审页)、猪仔饲料采购发票或收据、养殖场地照片等(养殖场地内外全景,能看到猪只)。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报贴息项目需与贷款合同用途保持一致,如贷款合同未写明贷款用途或与申报项目不一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
四、贴息申报方式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在线上填报贴息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五、审核要求
(一)申报时限
项目业主申报贴息项目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2日之后,系统中项目业主贴息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行放弃。
(二)不予支持情形
对在贴息时限内获得过其他财政贴息项目不再享受贴息补助;对存在“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不予贴息补助;对在贴息时限内存在涉农领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或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贴息补助;对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上传资料不齐全的申报项目,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贴息支持。
六、政策咨询
如有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咨询统筹城乡局李老师,地址: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511室,咨询电话:028-********。
附件:1.承诺书
2. “农贷通”贴息用户操作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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