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 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GR-2024-162
2、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一批,学生饮用奶、鲜鸡蛋(课间加餐单品)、面包、核桃仁、食用油、大米、小麦面粉、肉类、蔬菜、鸡蛋(食堂供餐使用)等(具体数量按实际用餐天数及学生人数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第一标段:供应区域:金子中心小学、张米中心小学、张秀屯中学、枣强镇中心校,共计3847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第二标段:
供应区域:大营中学、恩察中心校,共计3566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第三标段:
供应区域:大营中心小学、石村中心小学,共计4470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第四标段:
供应区域:新屯中心校、张秀屯中心校,共计3793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第五标段:
供应区域:马屯中学、王常中学、马屯中心校、臣赞中心小学,共计2491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第六标段:
供应区域:第九小学、董子学校、王均中心校、唐林中心校、新屯中学、王均中学,共计4143人。本标段招标金额:*******元。
注:(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学生饮用奶;
(2)为了保证供货质量及满足进度要求,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核心产品)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为 1-6 标段顺序。
7、合同履行期限:1 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9、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本标段中标区域实施供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将本项目采购金额的65%以上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本项目对全部是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许可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7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方式: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冀财采[2023]14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文件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强县教育局
地 址:衡水市枣强县
联系方式:吴世峰 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东胜紫御公园广场A座303-304室
联系方式:宋佳音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佳音
电 话:03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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