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修改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修改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24]013号)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2)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按《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泉州市工程水利建设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水技〔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购买保函时,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 (格式)”,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为:

“(2)电子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按《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泉州市工程水利建设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水技〔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购买保函时,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 (格式)”,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210日历天”修改为:“330日历天”。

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的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续建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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