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公告
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公告
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
(二)采购人:广西忻城煜城投资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
2.服务内容:
供应商承保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属于广西忻城煜城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范围的公众责任事故风险。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号 |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 服务期(月) | 需求数量 |
1 | 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 | 城区道路公众责任险 | 公众责任险保险要求: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 24个月 | 拟采购1家 供应商 |
2 | 清水河大道公众责任险 | 公众责任险保险要求: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 |||
3 | 绕城主干线公众责任险 | 公众责任险保险要求: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
(二)各子项目承保区域及内容
1.城区道路
1.1 项目概况
城区道路预算建安费*****.83万元,道路全长7885m,其中5条城市次干路,为古学路(古学桥至汽车站);芝州一路(汽车站至盘龙村);芝州一路延长线(盘龙村至泮水);鞍山路(芝州二路至元宝尚城);芝州二路(城关镇政府至东门广场)。5条城市支路,分别为榕蝴路;翠屏北路;老党校路; 翠屏西路; 西宁街南路。本项目无桥梁、隧道和涵洞。项目于2022年11月18日进入运营期。
1.2 项目地址:来宾市忻城县
1.3 承保范围:项目全线7.885km。
1.4保险要求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2.清水河大道
2.1项目概况
该子项目预算建安费*****.55万元,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路线总长5.919km,设计速度50(40)km/h,路基宽度40(26)m,双向8(4)车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进入运营期。
2.2项目地址:来宾市忻城县
2.3 承保范围:项目全线5.919km。
2.4保险要求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3. 绕城主干线
3.1项目概况
该子项目预算建安费9280.62万元,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2.642km,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26m,双向2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于2024年4月19日进入运营期。
3.2项目地址:来宾市忻城县
3.3 承保范围:项目全线2.642km。
3.4保险要求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三)承保内容
区域范围内从事维修保养等业务时,因下列过失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包括路面、人行道、路缘石、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雨水篦、隔离栏(防护栏)、市政给排水管道、进水口、排水口等损坏后因维修不及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的。
(2)市政道路、排水口等路面杂物清理不及时或路面积水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3)市政井盖损坏维修不及时导致人员或牲畜上路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4)城市照明设施、广告牌匾(含路灯杆广告牌、灯箱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牌及墙体广告灯)、指示灯、指示牌、垃圾桶(箱)和临时放置于借道、人行道、绿化带范围内的市政设施(材料)等发生漏电、掉落、倾覆倒塌和临时放置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5)被保险人未及时清理市政道路、桥梁倾倒折断的树木和坠落的枝条、树叶及果实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6)市政作业车辆或机械设备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7)市政设施受台风、暴雨、洪水、高边坡坠物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8)具有管理责任的路面、防护栏、路灯公共设施损坏后因维修不及时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完成注册认证。 |
2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4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施工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报价供应商在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未有不良履约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未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未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材料和设备款,未发生假借其他名义聚众闹事、围攻项目经理部等恶劣行为。 |
10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 | 关联采购内容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省级财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 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目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采购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10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三)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或自行组织考察。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递交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如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受理机构:广西忻城煜城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3306办公室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59*****287
电子邮箱:*********@qq.com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 广西忻城煜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3306办公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 0771-*******
2.公司本部: 徐女士 150*****263
3.项目公司: 伍工 159*****287
广西忻城煜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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