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8-01

成文日期: 2024-08-01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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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套灯架配件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贵驷街道甸张工业小区

宁波市陈顺模塑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陈顺模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灯架配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万套灯架配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在宁波市高新区新区经济发展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311-******-04-02-******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注塑废气收集汇总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投料、搅拌、粉碎废气经加强设备操作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注塑机、搅拌机、粉碎机、钻床、铣床、磨床、空压机、水循环冷却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废包装箱(袋)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年产200万套塑胶模具的设计研发及100万套智能家居配件生产制造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工业区

宁波登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登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胶模具设计研发及智能家居配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套塑胶模具的设计研发及100万套智能家居配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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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注塑废气收集汇总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投料、粉碎粉尘经加强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精密火花机、铣床、精密磨床、砂轮机、各类注塑机、各类粉碎机、干燥机、空压机、冷干机及水循环冷却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3

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浙江省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贵驷街道俞范西路66号

宁波高新区和利玻璃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和利玻璃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钢化玻璃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3月在宁波市高新区新区经济发展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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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印刷废气收集汇总后经一套“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自动划片机、直线磨边机、直线双边机、双线直边机、水切割机、加工中心、自动倒角机、半自动倒角机、抄边机、打孔机、切割机、砂轮机、台钻、钢化炉风机、印刷机、烘道、清洗机、镀膜机、烘箱、空压机、水循环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中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其中厂界南侧可达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废玻璃、废包装材料、沉渣、废磨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版、废抹布、网版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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