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智能管控中心部分信息化系统、设备建设安装及服务招标公告

交通智能管控中心部分信息化系统、设备建设安装及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智能管控中心部分信息化系统、设备建设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8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智能管控中心部分信息化系统、设备建设安装及服务采购”。本次采购的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条件

3.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3.2福建省以外的供应商,在福建省应注册(或委托)有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机构。

3.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3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人民币200元整;邮寄费50元。未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15: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石狮市东港路石狮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报名索取《采购文件》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温路南段178号二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http://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

传 真:(0595)********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52*****010*******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12.采购人: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159*****999

联系人:刘警官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信息化系统 智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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