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我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效推行“两山平台”试点工作。我委起草《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8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电子邮箱:bsxfgw@163.com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董工


附件: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21〕56号)、《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山”转化路径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综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我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效推行“两山平台”试点工作,有效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加快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白沙模式,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以推动“生态富民、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两山平台”试点全面整合县域内生态资源资产,完善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两山”转化通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努力把白沙县打造成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两山”理念实践创新基地,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对全县范围内的可测量的自然资源以及适合集中经营的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用地等各类生态资源和资产,进行摸底、评估、储备,对现有的农副产业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形成生态产品进行市场化交易,进一步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到2027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体系初步构建,生态产品底数基本清晰,生态产品经营开发路径模式更加丰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力度明显增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可视化成果。

二、建立生态产品调查检测机制

(一)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1.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农田等流转交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旅文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按职责负责)

(二)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

2.形成县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工作,形成县域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库。建立生态产品分类体系,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

等底数,形成白沙县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基于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网格化等平台主体,完成全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时跟踪掌握县域内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旅文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各村(居、社区),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三、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

3.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发改、资规、农业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考虑生态产品的类型、生态保护与产品开发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探索建立反映生态增值效应的生态资源定价制度,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全县域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建立GEP核算成果统计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按职责负责)

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

4.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进决策、进规划、进项目,将核算结果作为市场交易、投融资等的重要参考,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促进生态资源多层次开发的增值收益向村集体、农户倾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五、建立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一)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多元化实现路径

5.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林产业。坚持“稳胶扩茶扩药创特色”,持续优化热带雨林特色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长做强以橡胶、茶叶、南药、咖啡、百香果、山兰米、红心橙、珍稀菌类为重点的热带高效农业产业链,适度发展特色食品加工、林药开发、文创产品等产业,推动生态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6.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焦打造“白沙乡村印象”、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区域联动打造美丽乡村集群,串联农业基地、高端民宿、共享农庄、旅游景点形成乡村旅游“珍珠链”,积极发展生态游赏、低碳休闲、科普研学、森林康养等多元化雨林旅游,打造“森呼吸”特色品牌,继续完善提升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海南白沙·综合)软硬件设施,推进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旅文局、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二)大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7.提升生态产品品牌价值。重点培育“白沙良食”区域公用品牌效应,打造区域生态产品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开展生态产品公用品牌与追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生态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开发“白沙良食”区域公用品牌吉祥物、人物IP,推进品牌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对生态产品的溢价水平。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电商中心、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三)全面开展生态产品市场交易

8.打造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依托“两山平台”,合法合规开展生态产品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精准高效对接。加大生态招商力度,有序推出优质的生态资源资产包。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推动建设海南(白沙)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完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充分利用海南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海南“冬交会”等平台广泛的宣传效应,全方位展示白沙优美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态资源、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高质量的产业发展优势,提升白沙知名度和关注度。(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招商中心、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9.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整体收储,鼓励乡镇通过“两山平台”整合运营分散的山林耕田、河湖水库,以及碎片化的生态资产,实现自然资源资产高效利用和保值增值。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制定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生态资源权益市场交易,探索开展跨地区的固碳和水源涵养服务点对点购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10.积极探索开展碳汇交易。依托白沙森林资源优势,以热带雨林“绿碳 ”碳汇为核心,试点开展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建立健全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探索推进农林“绿碳”碳汇权益交易、GEP指标交易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拓展林业碳汇消纳渠道。(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按职责负责)

五、实施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一)落实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1.参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因素,合理利用省级对我县财政纵向生态补偿资金,保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资金需求。积极争取省级部门支持,多样化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结合实际开展生态保护修护。(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按职责负责)

(二)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2.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争取省级将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通过资金补助、产业扶持等方式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区域市场化交易,发挥经济、生态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财政局按职责负责)

(三)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13.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应用于损害赔偿的磋商与诉讼环节,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磋商、赔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

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

1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按职责负责)

(二)建立绿色金融支持体系

15.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推出以生态产品为对象的绿色信贷产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服务模式,将金融资源更多向绿色生态领域倾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责任单位:白沙金融监管支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白沙营业管理部按职责负责)

16.拓宽绿色债券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消费、生态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整治等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白沙金融监管支局、人民银行白沙营业管理部按职责负责)

七、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注重统筹调度。在县“两山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建立会商调度制度,每两月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办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乡镇村居部门协同,推进“两山平台”系统建设,各乡镇以各村委会为牵头,每月集中整理不低于2个自然村的自然资源并录入“两山平台”,县乡村振兴公司每月汇总审核后形成进度情况简报;县发改委定期调度评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推进试点示范,加强生态宣传引导。强化县试点工作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实践经验和突出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凝聚群众共识,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途径,让广大群众成为全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宣传试点建设的进展和成果。在企业和村居群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为推动“两山平台”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三)完善基础支撑。统筹交通新基建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路网”迭代升级,着力提升小微通道畅通能力,切实解决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两山平台”数字化,探索建设具有白沙特色的数字应用场景,实现生态产品的实时汇总和“两山”转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式智慧管理。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信息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科工信局、县电商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公司按职责负责)

(四)严格督查问效。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的过程性督查、问责。常态化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对象为此项工作涉及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因作风不实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要进行督查通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形成强有力推动态势。(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审计局按职责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生态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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