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食心虫防治项目-报名中

大豆食心虫防治项目-报名中

项目需求详情

1、大豆食心虫防治面积*****亩,防效标准达到80%以上。
2、重点验收三项指标:一是亩喷液量(升/667m2)。平均要达到1升(及以上)。二是作业面积。平台上显示的总作业面积,不应少于当地使用无人机开展统防作业的总面积。三是违规作业面积比例。不应超过总作业面积的10%(不规范作业是指未按照任务方制定的作业参数开展的作业,包括飞行高度过高、速度过快、喷幅过大、喷量较少等)。按照以上指标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作业费。同时需将全部作业数据下载并打包上传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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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豆食心虫防治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4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的情况, 由评审小组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综合判定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01 14:04:1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06 13:00:00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4:15

采购编号:HLJGCYC090*****202********

采购单位: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防治药剂:防治药剂:必须是正式登记的农药(农药三证)(如氯虫苯甲酰胺等)等并且添加专用助剂;服务企业: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或者是统防统治服务的内容);
1、供应商须具备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合格证或执照10人以上;
2、供应商需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1)农药登记证(2)生产许可证(3)农药产品标准证。 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1)农药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登记证(3)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4)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产品标准证。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标签: 食心虫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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