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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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2 至 2024-08-09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曹晓晨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2,000.00
最高限价(元):5,430
采购需求:

1. 运行维护概述

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以下简称综合观测站)位于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楼楼顶,站内现有仪器设备13台(套),详见表1。成交供应商须对站房、站内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保障综合观测站正常运行,运维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范围包括:表1中所列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空调、ups、稳压电源等)、站房内外主体结构、防雷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检定、站房维护及清洁卫生等工作,须承担相应费用。运维服务期间须接受采购人运维监督与考核,确保每台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定期或临时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等材料;运维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

表1 辽宁大气综合观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台(套)

仪器型号

生产厂家

1

微波辐射计

1

QFW-6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

2

黑碳仪

1

AE-33

Magee公司

3

浊度仪

1

Aurora3000

ECOTECH公司

4

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1

RT-4

Sunset Lab公司

5

紫外辐射计

1

UVS-AB-T

维萨拉公司

6

在线离子色谱

1

URG-9000D-ICS-1100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7

PM1监测仪

1

5030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8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1

BTPM-AM1

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

9

在线重金属监测仪

1

XHAM-2000A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

1

TT24-7GCTOF

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1

气溶胶激光雷达

1

EV-Lidar-CAM

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

12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1

SPAMS-0515

广州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13

臭氧激光雷达

1

O3 Finder

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

表1中序号1-10的仪器设备使用方式为固定式,一直放置于综合观测站内,序号11-13的仪器设备使用方式为固定式和车载移动2种。车载移动使用期间,仪器设备由于迁移产生的拆卸、安装、运行、调试等相关服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上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故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载使用期间,仪器的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和更换,仪器的维护操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服务期间运维人员的差旅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运行维护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2.1 运维人员要求:至少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点的运维管理,其中1名为驻站房内运维的专职人员,运维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仪器维护经验,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承担该人员的交通、用餐、差旅、办公用品等费用。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运维人员基本情况并向采购人报备,参照表2填写。

★2.2 数据审核人员要求:至少选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数据审核,数据审核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数据审核经验,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数据分析人员基本情况并向采购人报备,参照表2填写。

★2.3 数据分析人员要求:至少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数据分析,数据分析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数据分析经验,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数据分析人员基本情况并向采购人报备,参照表2填写。

表2 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专业特长

参与的业绩情况

★2.4 运营车辆:为该项目至少配备1台专用车辆,保证运维工作的及时性,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车辆。

★2.5 成交供应商须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耗材、备件,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计、标准物质(标气、标液)等,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正常运维所需的质控设备、耗材和备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详细清单并向采购人报备。

3. 运行维护总体要求

★3.1 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每日(含节假日)完成站内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

3.3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4成交供应商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整洁,保证空调、排风扇、UPS、蓄电池组等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保证室内温度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湿度在80%以下。

3.5成交供应商负责综合观测站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配件、备件等的购置和更换,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主要备品备件见表3),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按照规定的设备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均定期及时更换耗材配件;对滤膜、过滤器、纸带等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表3 仪器设备常用耗材及易损件列表

序号

仪器名称

耗材及易损件

更换频率

备注

1

微波辐射计

元器件(电感、电熔等)

故障后更换

传感器

故障后更换

编码器

故障后更换

气象传感器

故障后更换

控制板

故障后更换

2

黑碳仪

过滤纸带

每两周更换一次

过滤器

每季度更换一次

5V 0.4A保险

故障后更换

12V 3.15A保险

故障后更换

24V 0.1A保险

故障后更换

光源

故障后更换

3

浊度仪

一次性过滤器

每周更换一个

高效过滤器

每半月更换一个

R134标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10升/瓶

光电倍增管

故障后更换

光筒O圈

故障后更换

4

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石英滤膜

每周更换一次

氦气、甲烷氦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9%

氦-氧混合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9%

蔗糖标液

每季度需一瓶

激光源和检测器

故障后更换

加热电阻丝

故障后更换

加热炉

故障后更换

石英管

每半年更换一个

流量传感器

每年更换一个

5

紫外辐射计

元器件(电感、电熔等)

故障后更换

紫外传感器

故障后更换

6

在线离子色谱仪

MSA试剂盒

每年更换2.5盒

KOH试剂盒

每年更换1.5盒

在线过滤头

每周更换1次

溶蚀器膜

每年更换5片

氮气

每月更换1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

5mL注射器

每年更换1组

阴阳离子标液

每年更换1套

透明管路

每年更换1组

六通阀阀芯

每年更换1个

接头

每年更换1组

蠕动泵胶管

每年更换1组

采样泵膜

每年更换1个

阴离子抑制器

每年更换1次

阴离子保护柱

每年更换1次

阴离子分析柱

每年更换1次

阴离子捕获柱

每年更换1次

阳离子抑制器

每年更换1次

阳离子保护柱

每年更换1次

阳离子分析柱

每年更换1次

阳离子捕获柱

每年更换1次

URG蒸汽发生器

每年更换1次

7

气溶胶激光雷达

激光发生器

故障后更换

光电倍增管

故障后更换

8

PM1监测仪

纸带

每季度更换1次

泵膜

每年更换1次

O型圈

每年更换1次

电熔

每年更换1次

9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滤膜

每天一张

膜托

每天更换1个膜托

泵膜

每年更换1次

O型圈

每年更换1次

泵碳刷

每年更换1次

10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小孔片

每年更换20片

DFU 过滤器

每年更换5个

PSL 小球

每年更换1套

电离激光灯管

每年更换1次

电离激光滤芯

每年更换1次

532测径激光

每年更换1次

266nm 激光器

每年更换1次

四倍频全反射镜

每年更换1次

电离激光聚焦透镜

每年更换1次

石英平面窗口

每年更换1次

闪光灯

每年更换1次

时序卡

每年更换1次

11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

过滤器1(除烃)

每年更换1次

过滤器2(除水)

每年更换1次

过滤器3(除氧)

每年更换1次

硅胶

每季度更换1次

滤膜

每周更换1次

高纯氮气

每月更换1次

高纯氦气

每季度更换1次

1L TO-15标气

每年更换1次

1L PAMS标气

每年更换1次

内标气(四种)

每年更换1次

电离激光源组件

每年更换1次

低温富集模块(MS)

每年更换1次

低温富集模块(FID)

每年更换1次

低温水汽管理模块

每年更换1次

采样泵

每年更换1次

12

在线重金属监测仪

滤纸带

每23天更换1卷

电源指示灯

每年更换1次

光管指示灯

每年更换1次

质量流量传感器

每年更换1次

高压电源

故障后更换

X光管

每年更换1次

13

臭氧激光雷达

闪光灯

每年更换4个

激光器滤芯

每年更换2个

二向色镜

每年更换1次

266nm全反射镜

每年更换1次

新反射镜

每年更换1次

望远镜反射镜

每年更换1次

最小反射镜

每年更换1次

拉曼管入射窗

每年更换2个

紫外高品质窗口片

每年更换1次

拉曼管

故障后更换

★3.6 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中所涉及的耗材和备件(参照但不限于表3内所列备品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

3.8 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各类仪器操作维护说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9 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3.10 运维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3.11 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且无维修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供应商可使用永久备机替代开展监测,永久备机与原机为同监测原理,供应商无需对原机进行维修。

4.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要求

4.1运维人员必须每个工作日进站房巡检至少1次,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规范进行细致工作。

4.2运维人员负责每天进行1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解决。

4.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记录校准开始及结束时间,数据审核时删除校准期间数据,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4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采购人的台账检查,建立运维应急预案,对运营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4.5运维人员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仪器监测的运行情况。

4.6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4.7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5. 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

5.1 微波辐射计

(1)每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季度:过滤网检查清洁或更换。

(3)每年:设备清洁维护,天线罩维护更换,温湿度传感器维护,电压检查校准。

5.2 黑碳仪

(1)每周:

a. 直观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时钟是否正常。

b. 检查并记录采样流量。

(2)两周:

a. 清洗PM2.5旋风式粒径切割器。

b. 检查滤带,用完及时更换,每更换两次新滤带,更换1次旁路过滤器。

c.检查使用过的滤带上的点,采样点边缘是否清晰。

d. 检查磁盘,存满及时更换。

(3)每月:做1次外部流量检查,若流量误差大于10%,校准流量。

(4)季度:更换颗粒物过滤器。

(5)半年:清洁光学分析室。

5.3浊度仪

(1)每日:检查仪器面板数据是否正常,时间显示是否正常。

(2)两周:清洗切割头。

(3)每月:

a. 零点和跨度校准。

b.流量检查。

(4)半年:

a. 更换95%1次性过滤器(用于零气泵)。

b. 更换99.5%1次性过滤器(用于零气/标气)。

c.清洁光学分析室。

(5)每年:

a. 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灯源O型圈、光电倍增管 V型环、采样泵、参考快门、快门螺线管)。

5.4 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1)每日:

a. 检查仪器采样流量、辅助气体(氦气、氦氧混合气和氦甲烷混合气)流量、反应炉内压力、透射激光强度、反射激光强度等关键参数是否正常,应及时处理报警信息。

b.包括升温程序是否正常、OC和EC分割点及浓度比值是否出现突变、CH4峰响应值是否存在明显波动等,24h内的CH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

c.检查自动空白结果,TC仪器空白应≤0.3ug,否则应及时排查问题,并重新测试空白。

d.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更换采样滤膜,必要时进行校准。

e. 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

(2)每周:

a.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b.观察所用气瓶压力及效期,并及时更换,更换后应进行检漏并重新建立校准曲线。

c.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检查采样管路、石英炉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必要时更换配件和耗材。

d. 更换采样滤膜;更换后应执行至少一次烤炉程序,去除新滤膜的本底影响,然后执行滤膜空白测试,空白测试的结果 TC≤0.3ug。

e.检查溶蚀器集水管(瓶),如积水过多,应检查溶蚀器碳膜,如碳膜有水痕,则需及时更换。

f.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3)每月:

a. 清洁切割头。

b. 原始数据备份。

c.进行流量、温度和气压检查

d.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每季度:

a. 清洗溶蚀器和采样管路。

b. 更换溶蚀器碳膜等配件耗材。

c.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每半年:

a.清洁氦气、氦氧、氦甲烷和样气电磁阀。

b.进行三峰测试,无氧、有氧和内标三个阶段的CO,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

c.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6)每年:

a.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特别是反应炉)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石英衬管及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b. 更换氦气管路的除氧器。

c.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5 紫外辐射计

(1)每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月:辐射表清洁维护。

(3)每半年:校准一次。

5.6 在线离子色谱仪

(1)每日:

a.每日检查仪器状态信息和监测数据情况,判断仪器运行状况,仪器状态信息包括采样流量、色谱柱压、柱温、电导率、目标物色谱峰出峰时间和峰宽等参数。如在仪器现场

需管路是否有气泡或漏液,溶蚀器滤膜是否有气泡,软件中设置的样品序列是否足够,淋洗液剩余体积是否少于淋洗液瓶容积的1/5,如少于则及时更换淋洗液,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立即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

b.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影响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必要时进行校准。

c.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

(2)每周:

a.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b.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c.检查户外滤水杯,及时清理积水。

d.检查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注射器是否充满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

e.检查溶蚀器是否正常,当发现漏液、有气泡或污染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更换滤头等耗材或备件,或及时检修。

f.更换颗粒物过滤器,新过滤器使用前应进行活化。

g.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

h.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流路管路是否洁净和畅通,及时发现并清除管路中的异物和气泡,必要时更换配件或耗材。

i.检查淋洗液和吸收液液位,液位低于容器容积的1/5应及时更换,若使用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应及时添加去离子水;更换淋洗液后应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和背景电导率,保留时间漂移情况,如漂移超出0.5min,应重新更换(配制)淋洗液。

j.每周检查废液桶,及时清空废液。

k.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3)每两周:

a. 使用去离子水(电导率应≤0.055μS/cm,25℃)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如目标物浓度高于仪器检出限,应及时排查后重新测试。

b.做好每两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c.清空废液瓶。

(4)每月:

a. 清洁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

b.更换气体过滤器。

c.原始数据备份。

d.系统清洗或更换管路、电磁阀等,并进行1次系统空白检查。

e.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

f.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每季度:

a. 更换溶蚀器滤膜。

b. 清洗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前处理内部管路。

c.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6)每半年:

a. 更换1次阴离子及阳离子色谱柱,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加大更换频率;日常维护中,当发现柱效下降较多,如NO3-和SO42-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2时、Na+和 NH4+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5或钠离子和水负峰(系统峰)分离度小于1.5时,应及时更换相应的色谱柱。

b. 更换动泵管和采样泵过滤器。

c.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7)每年:

a. 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包括重新绘制校准曲线、精密度、正确度测试等,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b.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7 PM1监测

(1)每日:平台数据。

(2)每周:

a. 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检查纸带或滤膜是否有破损或边缘不光滑的情况。

c.仪器上历史报警信息,与工控机历史数据进行对应,去除无效数据。

(3)两周:

a. 精度检查。

b. 清洗更换切割头。

(4)每月:

流量检查及标准膜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

(5)每半年:

a.温度、湿度与压力传感器校准。

b.质量校准。

c. 清理平台、采样管路、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等主要配件。

d.更换泵维修套件、O型圈。

5.8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1)每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平台数据。

(2)每周:

a. 仪器状态检查。

b. 检查干燥筒,加湿筒,硅胶变色和缺水时则要加水和更换硅胶。

c. 清洗切割器,清洗PM10和PM2.5切割器。

d. 检查采样流量。

(3)每月:

a. 检查气密性。

b. 检查天平水平。

c. 更换滤膜。

(4)每季度:更换过滤器。

(5)每半年:更换切割器密封圈。

(6)每年:校准温度,湿度,气压。

5.9气溶胶激光雷达

(1)每日:平台数据。

(2)每周:

a. 仪器状态检查。

b. 检查消光系数的范围区间,消偏比的范围区间以及观测期间数据的连续性。

(3)每月:对观测窗做简单的清洁。

(4)季度:对激光器泵浦模块进行检查。

(5)每半年:

a. 激光器脉冲能量检查与校准。

b. 激光器泵浦源检查。

c. 光路稳定性检查。

(6)每年:对激光器及探测器进行检查,当激光器电脉宽为大于280μs时需更换激光器,探测器B通道比A通道的比值为两通道增益比,增益比应在0.7到1.5之间且在1上下浮动,达不到该要求需更换探测器。

5.10 颗粒物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1)每日:仪器状态

a.低真空轨3读数小于2.10 Torr需要清洗小孔片(无水乙醇清洗或超声波清洗),清洗后真空读数应在2.35±0.2范围内;

b.调整闪光灯间隔时间(150ms-250ms),确保电离激光能量(0.5±0.05);

c.激光器冷却水位是否正常;

d.硅胶干燥管硅胶变色超过50%需要更换,烘干;

(2)每月:

a.更换激光器冷却水(须使用超纯水700ml左右、室温低于5℃需添加400ml乙二醇);

b.清洗进样切割头(氮气或空气吹扫、无水乙醇擦拭);

(3)每季度:前级泵耗材更换(按需);

(4)每年:

a.激光器闪光灯更换(使用时长约*****小时,按需更换);

b.易损部件更换:分子泵、前级泵、真空规、管路卡箍等;

c.采用PSL小球及气溶胶器进行粒径校正(7点)。

5.1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

(1)每日

a.系统状态检查

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b.基线检查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 图)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化合物进行重积分。

c. 保留时间漂移

根据保留时间前、中、后各段经常检出且浓度较高的特征 VOCs组分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 0.5min,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对于采用中心切割法的系统,应审核其中心切割点是否影响目标化合物的积分。

d.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

对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度进行检查,质谱内标定量离子峰面积变化应在校准曲线绘制时离子峰面积的 50%~150%范围内。如系统具备氟利昂 11、12、113 等天然源组分的检测能力,可将其作为天然内标系统定量稳定性,具体检查方法与合格标准应根据系统作业指导书执行。

e. 数据标识与重积分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 每周

a.检查富集/解析模块和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

b.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环境空气分析结束后进行一次全系统空白检查,记录各化合物浓度作为其日常残留。各化合物日常残留应低于方法检出限且低于 0.1nmol/mol,零气空白检查不合格的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标识。若超过 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 VOCs 组分不合格,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零气质量或清洗、更换系统管路。

c.单点质控检查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零气空白检查结束后通入一次单点标准气体,标准气体浓度选择日常平均浓度或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推荐核查浓度≤2 nmol/mol)。分析结束后,记录各化合物浓度并计算其与标准气体的相对误差,超过 20%为不合格(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如超过 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 VOCs(如苯系物等)不合格,则应检查系统,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所有单点检查不合格目标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明确标识,提醒相关单位慎重使用。

应根据单点检查谱图检查各化合物保留时间漂移与分离情况。若保留时间漂移影响积分,应重新设置积分窗口。

环戊烷和异戊烷、2,3-二甲基戊烷和 2-甲基己烷、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1 时,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目标化合物(如苯系物等,间、对二甲苯除外)分离度≤1 时,应检查系统,重新设置色谱方法或者更换色谱柱等方法提高分离度,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单点检查完成后,应进行至少 1 次系统空白检查,清洗系统残留。若长期单点检查后的系统空白检查表明各目标化合物残留均低于检出限,可省去清洗环节。

(3) 每月:采样流量检查

不低于每月一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置建议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如系统不采用流量控制器或厂家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有明确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操作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按既有要求进行。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一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5%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

(4) 每季度

a. 标准曲线绘制

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空白合格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至少每三个月重新绘制一次,并且至少包含 5 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维护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的清洗、质谱调谐后,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b. 验漏检查

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三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

c.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

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

(5)每年:年度预防性维护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

5.12在线重金属监测仪

(1)每日监控内容

a.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采样流量、环境压力、环境温度、X 射线管温度等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

b.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

c.检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如发现未及时上传,需及时恢复正常传输。

d.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仪器开展1次各项参数的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必要时进行校准。

f.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

(2)每周维护内容

a.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b.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7d用量应及时更换。

c.检查X射线管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出现X射线管温度逐渐升高现象,应及时清洗主机机箱的风扇防尘网。

d.检查采样管的加热温度是否正常。

f.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3)每月维护内容

a.清洁采样喷嘴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

b.清洁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舞、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

c.原始数据备份。

d.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4)每年维护内容

a.清洁采管路,污染较重地区可增加清洁频次;采样管清洁后应进行气案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

b.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c.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

5.13 臭氧激光雷达

(1)每日监控内容

每日1次对激光雷达进行远程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包含采集卡是否死机、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设置监测时间和实际出图时间是否相符、检查数据状态是否正常等,并填写相应表单做好记录。

(2)每月维护内容

b.检查室外光学天窗是否有磨损或破裂的现象、周围密封情况是否良好、有没有老化或漏水的现象,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c.检查系统的密封性情况,是否存在漏雨问题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d.检查两侧空调工作情况,制冷、制热等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e.检查激光器是否正常工作,从光学天窗出射的光斑情况,判断激光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f.检查光谱仪是否工作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g.检查数据的有效性和设备的参数设定及运行情况,检查数据及出图情况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h.检查雷达工控机内数据库数据是否按时存储,并中央平台数据库是否存有有效实测数据,如未存储,需要及时补传。

(3)每年维护内容

a.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养护要求,一般6个月左右更换一次激光器滤芯。

b.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养护要求,一般3-6个月更换一次激光器控制箱的循环水。

c.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养护要求,一般4-8个月更换一次激光器的闪光灯。

6.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

6.1 量值溯源

按照国家和采购人要求做好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数据质量控制,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校准)及各种质控检查和量值溯源工作。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需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6.2 记录和档案管理

应建立综合观测站运行维护档案,将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表格的具体设计方案。

每日数据检查表、站房巡检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准检查记录、耗材使用记录、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7. 维修要求

7.1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站内各组成部分非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引起的采样、检测、数据传输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负责站内仪器设备常规耗品、耗材、易损件的更换。

7.2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监测仪器主要分析单元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比对实验和校准检查使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运行过程中的仪器故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正式接管后,UPS、蓄电池组、空调等辅助设施均交由成交供应商管理,若需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3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后做好技术、备件储备,若出现设备故障,不应因技术或备件缺失而耽误维修进程。

★7.4 维修时间要求:一般故障48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7天内解决(进口设备若需返回国外厂家维修的除外)。

8. 技术服务要求

提供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在线源解析软件升级服务,更新本地源谱,源谱种类至少包括扬尘源、机动车源、工业源。

9. 数据分析、报告编写服务要求

9.1 报告分为运维情况统计和监测数据分析2种类型的报告;运维情况统计报告分为月报、半年报和年报3种;数据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年报、污染过程及重大活动保障分析等类型,还包括气溶胶激光雷达、臭氧激光雷达走航观测过程的分析报告。

9.2 运维情况统计报告主要包括仪器运行情况、数据获取情况、故障处置、合同内容完成情况等;数据分析报告主要包括通过监测数据描述污染现状、大气污染特征分析、污染过程分析、污染成因分析等,污染过程分析报告还包括历史污染过程对比。

9.3 报告时效性。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月报;运维结束后15日内提交年报;污染过程应在2小时内响应,污染过程结束后2-4小时内提交报告;重大活动保障应在每日8点前提供前一日保障分析报告,保障结束后10日提供完整保障分析报告。

★10. 考核要求

10.1考核办法

运维期内采购人组织进行2次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单设备监测数据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半年度运维费的主要依据。

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仪器设备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小时值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采购人依照现场检查情况和远程仪器运行情况判断数据质量是否合格,若单台设备可同时监测多指标的,有1个指标无效则该小时数据无效。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10.2 数据有效性规定

所有设备的数据质控合格率在考核期内应达到以下运维考核目标(详见表4)。

4运行考核目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据质控合格率

其他要求

1

微波辐射计

90%

站内停电、设备车载流动监测及不可抗力导致停运期间的小时值,在计算该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时,在应获得小时值数据总量统计时予以扣除。

2

黑碳仪

90%

3

浊度仪

90%

4

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80%

5

紫外辐射计

90%

6

在线离子色谱仪

80%

7

PM1监测仪

90%

8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90%

9

气溶胶激光雷达

90%

10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80%

1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80%

12

在线重金属监测仪

80%

13

臭氧激光雷达

80%

10.3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每台仪器设备不论是否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均参与量化打分,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数据质控合格率 (60分)

按所有仪器数据质控合格率的算数平均值计算:高于95%(含)的,得60分;80%(含)-95%的,得分为60×数据质控合格率;低于80%的,得0分。

(2)运行维护部分(40分)

运行维护部分由采购人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共计40分。具体检查内容和分值分配以采购人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若一次付款期内组织多次检查,取单次检查最低得分计入总分。

(4)其它扣分项

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重点考核的内容包括运维保障能力、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质量时效等完成情况),每项扣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单台仪器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的扣5分,累计计入总分。

(5)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数据质控合格率×60分+运行维护情况得分(满分40分)-其它扣分项。

10.4 运维费核算方法

运维期内的考核得分作为当次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考核总分在95(含)分以上,支付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60(含)-95分的,实际支付的运维费= (实际考核总分/100)×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支付当期运维费。

11. 成交供应商技术条件要求

11.1 成交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

11.2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 价格测算

12.1 运维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按上述主要工作和维护要求,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仪器维修维护(滤膜、滤纸、标气等耗材及维修)、站房及附属设施维护、质控成本(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费用等)、税金和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上述任何费用。

12.2 签订运维合同后仪器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含仪器厂家收取费用及包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结束后如有仪器设备因成交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损坏,需在支付合同金额时扣除。

★13. 其它规定

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扣除考核时段内所有站点运行经费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或飞行检查的,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的,伪造运维质控记录等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廖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hyhp@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琳
电 话: 024-********

标签: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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