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彩超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彩超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1.保养内容:
数量:20台(整机及探头)。型号:飞利浦2台:EPIQ7C,EPIQ7;迈瑞5台:MindrayM7、MindrayM9、MindrayMX7、MindrayI9(2台);声科1台:Aixplorer声红;ALOKA1台:A7;GE 3台:E10、E8(2台);东芝1台:aplio400;东软1台:1500;日立1台:ARIETTA7;佳能彩超1台:Aplioi800;超声多普勒2台TCD-2000;备用机2台(GE P6及西门子S2000)。
2.每年提供4次原厂标准的定期保养服务,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器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的预防性维护,确保系统能按照标准运行。
3.整机全保,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维修范围包括主机及所有探头。维修范围内所有配件无限次维修更换,并保证所更换配件为原厂正品。
4.在保养前一周通知院方,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每次保养、维修后,乙方工程师出具维修报告,由使用科室签字,报送设备处备案,报告由双方各留存一份。
5. 远程服务:需提供远程服务,工程师提供线上咨询,协助甲方临床使用者及甲方工程师第一时间解除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响应时间:接到院方维修申请电话后1个小时内响应,如需要现场维修,工程师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热线24小时畅通,全年无休。
7.技术能力:要求1名驻场工程师,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工程师需具备彩超产品5年以上维修经验及具备医疗器械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以往维修合同或科室签字的维修报告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8.为本项目设置4人以上的服务团队,高效有序的实施响应、派工、维护、维修、回访、记录、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
9.开机率保证:开机率保证: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开机率保证 95%以上。
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院方的维修及保养申请后,优先处理。
11.为每台维保设备建立设备维修维护档案,详细记录设备运转状态,每年交甲方存档。
12.对采购单位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对相关系统、设备的日常运作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性的认识,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13.保修期内免费系统扩展、升级。
14.根据科室需求,赠送一把超声探头(具体型号由科室需求提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8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01室(业务部)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羽、孙凌飞、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