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造价服务预选项目
(招标编号:02-09-04A-2024-D-E17606
项日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造价影务预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所有服务费在0万元以下的造价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造价服务预选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造价服务预选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闲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烟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80v.cm)列入政府采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pl即.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mw,creditchina.gov,cm)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Y,©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不在招标人上级机关和本级企业黑名单库内。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至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验证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七、其他
造价服务预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2-09-04A-2024-D-E17606)
项目
所在地区:上海市虹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造价服务预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万
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所有服务费在0万元以下的造价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为:顶选两家造价企业,提供造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标段:造价服务招标,包括:招标人各类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的造价项目。
暂定服务期: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货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胸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i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胸网(w,pl即,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c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不在招标人上级机关和本级企业黑名单库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不含双体日)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30时至下午16:30时,委派授权代
表持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验证报名,逾
期不候。招标代理公司仅对验证通过的投标人发放项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4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mm,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即.gov,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的复印
件及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地址与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
静安)702-703室。
七、其他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公告期内有效报名少于6家的,招标人将发布延长报名期限公告(每次延长5日),直至合
格报名投标人达到6家或以上。
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必然授予预选供应商实际业务、不承诺授予的数量和项目总金额
八、监督部门
联系人1:杨先生(纪检)
联系电话:021-81896030
残
联系人2:孙先生(财务)
联系电话:021-818960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1-81896085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敏/徐冯诗/盛千禧/齐鸣
办公电话:17321214872/18796128645/183517070917/13052305778
招标师:陈资、刘辉、郝钰、徐茂盛、藏琳琳、王培玉
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417606
电子邮件:gcglzxshjk@163.com
招标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Ov.c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保密
y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1-818960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
联系人:姚敏
电话:17321214872
电子邮件:gcglzxshjke163.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业务专用章
(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